-  租 賃 規 章  -


本規章適用於使用綠巨能租賃服務,租賃期間的客戶。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應基於法律或普通慣例。

第一條 目的

綠巨能官方設立租賃之目的是希望透過電池的租賃讓顧客體驗綠電生活使用電更加便捷,並為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

第二條 利用資格

於綠巨能官方租賃儲能電池、請遵守以下規定

  • 認同綠巨能官方設立之目的、各項條約及遵守台灣法律相關規則
  • 租賃人請提供電池租賃期間可連絡之手機號碼
  • 租賃當日請出示具法律上能證明身分之付照片證件及繳納保證金(依租賃定型化契約為主),歸還租賃品項後將全部退還
  • 與非法集團之人士相關等,恕不得提供租賃服務
  • 租賃期間產生的租賃費用在取電池並完成簽約後優先付清。
  • 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欲租賃時,需要有家長陪同或有18歲以上之成年人士(監護人)陪同,如果承租方未滿18歲在與租賃方提出申請時,需要監護人提供附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及親筆簽名,監護人必須遵從本條約相關內容並與承租方連帶相關責任
  • 過去有租賃費用未繳清之顧客,恕不得提供租賃服務
  • 租賃方保有最終租賃承租方於否之權利

第三條 關於預約

  • 請於租賃日起七日前(含例假日)做線上預約,官方客服收到線上預約將與您確認,安排後續租賃定型化之契約簽約日。
  • 線上預約將事前收取預約金費用 1000元整,預約金將折抵保證金金額。
  • 日租保證金額為5000元整,月租保證金額為8000元整。
  • 租賃及歸還統一以此地址為主:(臻呈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南衙路7號1樓
  • 關於租賃服務、租賃狀況以現場狀況為主
  • 預約租賃當日,如有突發狀況超過預約時間取電池,請立即與綠巨能官方客服聯繫。
  • 租賃期間產生的租賃費用在取電池並完成簽約後優先付清。

第四條 變更預約

  • 如需變更預約方案內容,請於租賃日五日前與綠巨能官方客服聯繫,確認是否有相符的方案。

第五條 預約取消

  • 如需取消預約,請於租賃日五日前(含例假日)向綠巨能官方客服取消預約,將全額退還預約金。
  • 在租賃日前一天或當天取消預約,將不歸還預約金,預約金詳細如下表所示。 

取消預約收費

5天前(營業時間內)

全額歸還

1~4天前(營業時間內)

預約金50%

當天/無提前通知

預約金100%




  • 如果您沒有提前告知綠巨能官方客服,或超過預約簽約時間的一小時後, 將自動取消您的預約,恕不另行通知。
  • 因惡劣天氣預報(台灣氣象廳在活動前一天發布的天氣預報中,預測區域有 60% 或更高的降雨機率)或天災(颱風、地震、海嘯等)而在前一天取消,將全額退還預約金,並請您前一天在營業時間內與綠巨能官方聯繫。
  • 租賃10 台以上或是旅行社及團體的預約,取消費用則另外規範,還請您與綠巨能官方聯繫。

第六條 申請手續

租賃當日申請手續,請參考下列流程:

  • 與租賃方之工作人員一同確認租賃電池型號及相關配件。
  • 填寫租賃定型化契約書。
  • 租賃當日請出示具法律上能證明身分之付照片證件,並提供雙證件之一做為租賃登記之擔保物。
  • 承租人應於租賃當日取電池時,繳交保證金金額。
  • 租賃方工作人員與承租方說明所租賃電池型號、配件及電池操作使用說明。
  • 承租方檢查所租賃之電池或配件,如租賃品項有任何問題請當場立即與工作人員反應。
  • 租賃方工作人員將與承租方,依照品項點交細項表做租賃品項的最後點交。

第七條 電池歸還流程

  • 請承租方將租賃電池於租賃時間內返還此地址:(臻呈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南衙路7號1樓
  • 租賃電池歸還時、必須與租賃時狀態相同,歸還時如有異常狀態或故障、請立即告知或歸還電池時告知工作人員,將現場依照電池故障狀態做後續處置。

第八條 租賃契約成立

  • 租賃契約於租賃方收取租賃費用並將租賃商品交付承租方開始成立。
  • 如有突發事故、遭竊、其他的事由等、不可歸責於租賃方之事由,導致承租方所租賃之電池無法使用時,租賃方得將租電池契約終止、並保有最後解釋權力。

第九條 解除租賃契約

綠巨能官方得於以下條件,向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賃契約,並要求承租方立即將租賃商品返還於綠巨能官方,租賃方並不會返還承租方所支付的所有預約金及保證金費用。

  • 違反本規章之所有內容
  • 可歸責於承租方之所有事由之事故

第十條  超過租賃時間

  • 如於歸還電池前已知可能超過預計租賃時間時、請承租方提前於歸還2小時前通知綠巨能官方。
  • 如歸還電池時已超過預計租賃時間、依照各電池型號之價格表承租方必須支付超時費用(1小時 $150)。
  • 如因歸還電池時延遲而造成下一位承租者無法使用,或第三者利益損害之情形、承租方必須對其損害做賠償。
  • 如超過預計歸還電池時間而承租方無向租賃方做任何聯繫時,租賃方將以電話、E-MAIL等方式與承租方聯繫,即使租賃方沒有與承租方聯繫,根據本契約也會向承租方收取超時費用。

第十一條 使用方法

使用綠巨能官方所提供本產品及各配件時,請遵守產品附贈之產品使用說明書。

第十二條 故障、損壞

  • 租賃商品如有故障或失靈的狀況,請停止使用並立即與綠巨能官方聯繫。
  • 如可歸責於承租方之事由,租賃方可向其請求損壞金額。

第十三條 竊盜、遺失

  • 如果發現租賃物品遺失、疑似遭竊的狀況,請立刻與綠巨能官方聯繫。
  • 如租賃商品遭竊、遺失等發生事由可歸責於承租方之情形,造成租賃方損失之金額,租賃方得向承租方求償。

第十四條 禁止行為

  • 承租方於租賃期間,禁止將租賃商品轉借給租賃申請書上未記載之使用者使用。
  • 請勿將本產品浸入水中或弄濕。
  • 在使用或存放本產品時,請勿將本產品放置在靠近熱源的附近,如:火焰或加熱器。
  • 請勿用釘子或其他鋒利物體刺穿產品外殼、錘子撬開、腳踩等破壞性行為。
  • 請勿讓本產品跟腐蝕物體接觸。
  • 請勿試圖以任何方式拆卸本產品。
  • 請勿直接用水清洗本產品,可使用乾布輕輕擦拭。
  • 請勿在沒有任何官方許可的情況下,更換產品的任何零件。
  • 請勿將本產品放置在兒童或寵物能接觸到的地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之事由中途終止

租賃期間,因為天災等不克抗力之事由,不可歸責於承租、租賃雙方之事由,造成租賃商品無法繼續使用,將其終止租賃合約,提早終止合約的情況租賃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六條 誠信原則 

如果對本協議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者本協議中未說明任何事項,我們將真誠地與客戶協商並努力解決。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基於本條約的權利及義務發生糾紛的狀況,得於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進行調解庭和解。

※服務條款的內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更改的條款將從網站上顯示的時間開始生效。